中央一号文件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营权上做好文章
在中央一号文件里,讲到了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文件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等方面,阐述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这其中,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完善最受人关注。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私有制,根源是几千年历史发展规律说明土地私有必然导致土地兼并,土地兼并导致粮食供应、收入分配出问题。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实行了三十多年。这在之前的土地经营政策是“集体所有,队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实际上是“集体所有,户为基础”,土地经营各家各户算各自的账,但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
这样做的好处是,适当利用了承包权的私有带来的生产活力,又从根本上杜绝了产生土地兼并的土壤。收获的粮食除了交给国家和集体的,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多劳多得。这样的政策极大了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国家粮食安全,第一产业的兴旺也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贡献巨大。
到了新世纪的今天,土地承包制带来的生产活力已经释放贻尽,又到了农村土地经营政策如何改革的关键节点。有人认为,应该彻底实行土地私有制,还满口仁义道德地说要把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给予农民,并且拿出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搞土地私有化的例子来说事。
这就是不了解中国国情了。新中国为什么称为新中国,就是要区别与以前的旧中国。以前的旧中国有哪些不好?对农民来说,最大的不好之处就是土地私有,而地主是土地私有制的既得利益者,农民或许有少许田地,更多的是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所以在解放战争中和新中国成立之初,“打土豪、分田地”成为吸引农民参军入伍、保家卫国的最响亮宣传口号。而第一代领导人看透了土地私有制必然带来土地兼并这一最大弊端,建国之后不久,就又实行了土地制度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成为基本国策之一。
基于此,不管主张土地私有制的人再三宣称:农民怎么舍得卖自己的地,农民对自己的土地看得很重,但读懂了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人对他们大都不宵一顾。因为历次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战争都是土地兼并、农民没粮食吃逼出来的,几千年的历史铁律岂是用几句话就能胡笼得了的?
二、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稳定承包权让农户放心,放活经营权完善土地经营政策,从而让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可见,不要说其他弊断,单单土地私有带来的理论上的混乱,就足以让人怀疑是否还能让人民群众继续保持生产热情,甚至要考虑是否会引起人民群众信仰的动摇。
因此,农村土地政策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就要在保持稳定的大框架内进一步完善。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成为必然选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就是保持大框架稳定,稳定农户承包权是要让农民吃定心丸,放活土地经营权是要完善经营政策,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
而在一号文件里,放活土地经营权则是做足了文章,让人眼前一亮。严格耕地保护前提下,农民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等于说,你象享有物权一样享有承包地的除所有权以外的几乎所有权力,只是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不能买卖,只是耕地要保护所以承包地用途要管制,农户不能干别的只能做耕地。
落实到具体经营实践活动上,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流转和抵押、担保融资将会对农户带来很大方便,经营活力必然大大增加,由此带来的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完全可以期待。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土地承包带来农民经营活力的释放,这次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既保障了农民权益,也搞活了农业生产,必然会再一次带来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当然,这一次的经营权完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实际工作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政府部门组织引导下,“充分依靠农民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大方向定了,活儿要干细,好政策才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