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人名,虚假公证,
解放区司法局拒不撤销,意欲何为?!!!!!!
大家好!我是咱焦作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化名刘芳,住解放区普济路祥和苑电厂家属楼,现要投诉解放区司法局及该局副局长闫明新。焦作市恒大公证处虚假公证,负责办理此事的解放区司法局副局长闫明新在早已核实清楚是虚假公证的情况下,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虽经我多次反映此案,但闫明新多次阳奉阴违,拒不撤销,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在解放区普济路祥和苑电厂家属楼有一套商品房,前几年我在外地做生意,很少在此居住,2013年10月国庆节的时候我回来,偶然情况我发现自己的该房产被抵押并且经过了公证。2013年10月11日我到公证此事的焦作市恒大公证处进行查询,发现该公证书的档案材料里有一套我向一个名叫王某的人借款30万的借款合同,并且将我自己的该套房产抵押给王某的一份房地产抵押合同。我十分吃惊,我认识的人里面根本没有名叫王某的人,我根本不存在向一个名叫王某的人借款30万的事情,更不存在将自己的该套房产抵押给王某的事情。
我细致看下来发现,焦作市恒大公证处该公证书的档案材料有关材料和我本人的真实材料是不一样的,例如我是2012年7月2日我和老公结婚,至今感情很好,根本不存在离婚一事,而该公证书的档案材料里是博爱县民政局出具的2012年7月2日我和老公离婚的证明;公证依法应当由我自己携带我的身份证到公证处亲自办理,并且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但该公证书的档案材料里根本没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我本人根本没有办理过和王某的借款合同公证及房地产抵押合同公证,该公证书档案材料里所有签署化名刘芳的签名都不是我本人所签,是有人假借我名办理了此事。
我随即向焦作市恒大公证处提出异议,因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就是该公证处的主任薛东风,此事交由主管该公证处的解放区司法局副局长闫明新处理此案。我当即向闫明新说明了上述情况,并且向闫明新出具了我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闫明新刚开始倒是进行了调查,到有关部门核实,确认了该公证书档案里的材料确实为虚假错误材料。为了查清此事,我又将此案报警到公安机关,我和王某在公安部门进行对质,王某当着公安人员及公证处人员的面认可确实不认识我,我化名刘芳本人确实没有向他借过钱。
以上事实在2013年11月左右就已经查清,闫明新也明知此调查的结果,我当时身怀有孕,挺着大肚子来回奔波多次,给闫明新多次说明,应当尽快把此公证书撤销,还我一个清白,闫明新在去年就答应我将此公证书撤销,但截止今日,我孩子已经出生近两个月,距我知道此事已过去半年有余,不知何因,闫明新表面答应撤销就是不予撤销。怀孕哺乳本来需要一个好心情,但我不得不整天处于担心房子被别人执行走的恐惧中,不知到何时才算到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查解放区司法局及该局副局长闫明新的长期不作为行为,将我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救救我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