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小龙,2013年12月30日我的挖掘机【价值110万元】在工地被不明身份的人偷走。我随即在110报案,经查此案系我村村主任刘永胜所为。我多次到公安局询问,公安局给我的答复是;我们之间有经济纠纷。我说;我们没有,刘永胜纯属打击报复。他凭借钱多势大,将我玩弄于股掌。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我曾经提过他的意见。刘永胜组织两牢释放人员在村里横行霸道,对对其有意见的村民非打即骂,多数村民敢怒不敢言。我恳请政府调查处理,还我公理,还村民一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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