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警察丢枪,心里先是咯噔一下,不禁想是世道过于太平了警察同志可以放心的随意摆放配枪?还是世道太险恶连警察同志也保不住自己的配枪了?仔细读了来龙去脉,才发现事情比想象的要可笑得多,大队长竟然是在和女下属开房的时候疏忽忘了枪。
  5月23日,天涯社区网帖反映,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该帖一发出,在网络上引起较大反响。
  以前看到外国新闻上讲到美国由于枪支管理松散自由导致的一些悲剧事件,心中会默默庆幸自己国家对于枪支的严格管制。现在发生“警察丢枪”这种事情,除了不解以外还有莫名的不安。枪支不是普通的武器,好在这次是被保洁人员发现了,如果落到了不法分子手上,不知道又会造成多少伤害。原本是指望靠警察同志保护人民安全、保卫家园和平的,没想到警察同志疏忽大意起来竟也这般不靠谱。当然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一帮,犯这种错误的警察毕竟在少数,但是如此错误一次就足以酿成祸端,所以还是需要严格追究个人责任。
  此新闻中“丢枪”的是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对于交警是否应该配枪这个问题我也做了一些了解,基本上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为了保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有人说是为了震慑犯了交规的人,但是不管怎么样,如果交警都不能保管好配枪,那又怎么用配枪保护自己?怎么用配枪帮助执法?与其疏忽大意造成祸患,不如一开始就不予配枪,配给一些警棍之类的其他执法工具,这样反倒让人放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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