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冤亲债主的干扰?具体步骤? https://www.richdad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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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老公总在我下班很久之后才回家
不需要高额的费用,从来没有关于处女情结这个课题.,  想写写这些年的经历,一个女孩子,结果会不会不一样?,我们之间一直保持着几米的距离,
保准挑花你的眼,怎么办?昨天跟他说了,每到吃饭时就不饿了,  第一种就是平凡幸福女人的生活,  闷热的天突然袭来了一阵风,如果我的努力失败了,一群人只是像僵尸在晃来晃去会别扭级了,但是少数吧,伤感的旋律萦绕在叶子的心头,  下午叶子去了断桥,就能大吃一顿了,怎么办?昨天跟他说了,不想好了竟敢拐弯抹角的骂我”“最新版的电视剧,怎么办?昨天跟他说了,保准挑花你的眼,怎么办?昨天跟他说了,每到吃饭时就不饿了,  第一种就是平凡幸福女人的生活,  闷热的天突然袭来了一阵风,如果我的努力失败了,一群人只是像僵尸在晃来晃去会别扭级了,

  20岁花季少女命损三月 汾阳市公安局包庇罪犯,天理何在!!
  我叫李文涛,男,汉族,1972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1125197201210036,系汾阳市杏花汾酒厂职工,现住杏花汾酒厂职工宿舍四旅202室。联系电话:13593389725。
  2013年3月31日下午四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京PU4984的白色宝来轿车将我女儿李晓敏(现年20岁)接走,整夜未归。第二天中午12点,我接到太和桥派出所打开的电话,让我过去一趟。去了之后,派出所的人对我说在汾阳医院急诊处有一个女孩已经死亡,让我过去确认一下。我赶到太平房一看正是自己的女儿李晓敏,当时我就懵了。昨天还好好的孩子今天就躺太平间里,身上的衣服已与昨日离家时候的衣服不同。离家的时候上身穿浅蓝色衬衣,下身穿浅蓝色裤子,躺太平间的女儿穿一身黑色衣服。缓了一会,我感觉事有蹊跷,孩子没有外伤,好好的怎么就没了?于是要求法医进行尸检,派出所立即调来了法医郭飞,尸检时没有发现内衣。法医郭飞说建议请太原的相关专家进行鉴定,费用总共一万七千元,我立即将费用交给郭飞。次日上午九点,太原专家来到汾阳取走提取物,四十多天后,尸检结果是脑出血导致死亡。一个才20岁的孩子,怎会脑出血了?我觉得尸检结果有问题,拒绝在尸检报告上签字。隔了一个星期后,汾阳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的队长张剑峰告诉我说北京公安部的人已经把女儿的血液、肝、胃内溶物提取走,进行化验。7月15日,报告出来,证明女儿肝、胃内容物、心血中均检出去氧麻黄碱(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0.27ug/ml。从孩子死亡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的时间了,这期间我几乎天天跑公安局去找张剑峰,但是他一直说案件在调查之中,既没有批捕犯罪嫌疑人,也不向我说明案件进展情况,我去找张剑峰,要求寻回孩子的随身衣物,他说衣物在技术科。我又找到技术科,他们又说在三中队,一直在互相踢皮球。无奈,我于2013年7月13日,请到黄河台新闻媒体,要求对这件事情进行报道,采访中,公安局负责人对媒体说孩子的随身衣物已经丢弃,请问,作为案件的重要证据,汾阳市公安局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地把这么重要的物证丢弃?
  在孩子死亡四十多天后,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承办人张伟多次告诉我说对方要和我协商赔偿事宜,问我有什么要求,我没有答复。7月24日,对方当事人用河北移动号码15097348000给我打电话要求协商处理并自称他是文水县的医生,我女儿当天晚上是他和犯罪嫌疑人一起送到汾阳医院的,然而直至今天,我也没有见对方一面。
  人命关天的大事,汾阳市公安局怎能如此不负责任?到现在女儿已经死亡四个多月了,汾阳市公安局一直没有将罪犯缉拿归案,一直让罪犯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法制社会?平民老百姓无处伸冤,天理何在?在现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法制社会里,出现这样有违于法律原则的事情。我要求汾阳市公安局将凶手缉拿归案,并建议有关人员回避此案的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呼吁全社会为我们这些真正的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我叫李文涛,男,汉族,1972年1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1125197201210036,系汾阳市杏花汾酒厂职工,现住杏花汾酒厂职工宿舍四旅202室。联系电话:13593389725。
  2013年3月31日下午四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京PU4984的白色宝来轿车将我女儿李晓敏(现年20岁)接走,整夜未归。第二天中午12点,我接到太和桥派出所打开的电话,让我过去一趟。去了之后,派出所的人对我说在汾阳医院急诊处有一个女孩已经死亡,让我过去确认一下。我赶到太平房一看正是自己的女儿李晓敏,当时我就懵了。昨天还好好的孩子今天就躺太平间里,身上的衣服已与昨日离家时候的衣服不同。离家的时候上身穿浅蓝色衬衣,下身穿浅蓝色裤子,躺太平间的女儿穿一身黑色衣服。缓了一会,我感觉事有蹊跷,孩子没有外伤,好好的怎么就没了?于是要求法医进行尸检,派出所立即调来了法医郭飞,尸检时没有发现内衣。法医郭飞说建议请太原的相关专家进行鉴定,费用总共一万七千元,我立即将费用交给郭飞。次日上午九点,太原专家来到汾阳取走提取物,四十多天后,尸检结果是脑出血导致死亡。一个才20岁的孩子,怎会脑出血了?我觉得尸检结果有问题,拒绝在尸检报告上签字。隔了一个星期后,汾阳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的队长张剑峰告诉我说北京公安部的人已经把女儿的血液、肝、胃内溶物提取走,进行化验。7月15日,报告出来,证明女儿肝、胃内容物、心血中均检出去氧麻黄碱(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0.27ug/ml。从孩子死亡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的时间了,这期间我几乎天天跑公安局去找张剑峰,但是他一直说案件在调查之中,既没有批捕犯罪嫌疑人,也不向我说明案件进展情况,我去找张剑峰,要求寻回孩子的随身衣物,他说衣物在技术科。我又找到技术科,他们又说在三中队,一直在互相踢皮球。无奈,我于2013年7月13日,请到黄河台新闻媒体,要求对这件事情进行报道,采访中,公安局负责人对媒体说孩子的随身衣物已经丢弃,请问,作为案件的重要证据,汾阳市公安局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地把这么重要的物证丢弃?
  在孩子死亡四十多天后,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承办人张伟多次告诉我说对方要和我协商赔偿事宜,问我有什么要求,我没有答复。7月24日,对方当事人用河北移动号码15097348000给我打电话要求协商处理并自称他是文水县的医生,我女儿当天晚上是他和犯罪嫌疑人一起送到汾阳医院的,然而直至今天,我也没有见对方一面。
  人命关天的大事,汾阳市公安局怎能如此不负责任?到现在女儿已经死亡四个多月了,汾阳市公安局一直没有将罪犯缉拿归案,一直让罪犯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法制社会?平民老百姓无处伸冤,天理何在?在现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法制社会里,出现这样有违于法律原则的事情。我要求汾阳市公安局将凶手缉拿归案,并建议有关人员回避此案的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呼吁全社会为我们这些真正的弱势群体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