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用自己的身体与男人的金钱去做交换为大家所不耻,那如果女人用自己的身体与男人的学识、函养、社会地位、家庭背景这些去做交换时又算什么呢?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愿买愿卖,如果不存在强迫,又碍旁人何事?于社会何害?
  各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当你们看到一位娇美的女孩为了金钱去做小姐时,所产生痛苦的心理反应。是出于道德的判断,还是出于自己得不到时的那种心理扭曲,你们自己不清楚吗?呵。。。。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生物本能方面的东西,你怎么去抑制?对男女之事毫无兴趣,是正人君子,还是心理变态?人类还需要繁衍生息吗?
  如果”性交易”与”强奸案”不能同时从社会上除去的话,我宁可去掉“强奸案”留下“性交易”。前者违备了人的意愿,当事人会受到伤害,而后者只是个道德的问题。我所在的小县城是个比较保守的地方,目前没有见到有什么性交易的场所。但是年前回家,去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朋友那玩,他说我们县城刑事案件有一半都是强奸案。
  所以我以为,政府很有必要把这个行业规范起来。把这个行业的利润降下来,所得税收划入医疗系统。如果一个姑娘去做性交易的收入还不如一个在工厂里的打工妹收入多,还有那么多女孩甘冒道德的风险去做这一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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