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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朱梅华雨夜离奇失踪
朱梅华,祖籍江苏泰兴,1953年2月出身在上海市普陀区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她父亲是上海华生电扇厂职工,母亲为上海国棉二厂的一名党员;朱梅华排行老大,下有俩个弟弟。1970年,17岁的朱梅华在上海市新会中学毕业时却逢知青上山下乡”一片红”,即无论独生子女或家有困难,凡中学毕业生一律下乡安置。这年4月20日,朱梅华和84名69届初中同学一起下乡到云南西双版纳境内的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二团七营三连。在她下乡后的第四年,即1974年4月2日晚,朱梅华在连队驻地单独上厕所时离奇失踪。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是1970年初在云南省农垦总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隶属于昆明军区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五万余名来自京、沪、川、滇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来到位于西双版纳境内的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原西双版纳农垦分局)。他们在中缅边境的沟谷雨林中毁林开荒,种植天然橡胶。当时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大部分知青连队居住的是自己搭建的简陋草房,厕所均在室外。朱梅华下乡所在的连队坐落在景洪县大勐龙镇辖区内的小街附近,是1970年初新建的连队。该连有职工120余人,从湖南农村支边来的职工约15人;上海知青84人,重庆知青19人,北京知青5人。连队指导员蒋杉是个四十多岁的四川籍退伍兵,副指导员周萍(女)、连长董照同、副连长易延早均为湖南籍职工。七营三连建队四年后,土坯墙茅草顶的两幢营房内点上了忽明忽暗的电灯,但室外的厕所却无灯照明。当时的厕所是由土坯围成的1米多深的坑,土墙上架着类似草棚的屋顶;中间一道高出人头的隔墙,将其分为男厕和女厕。厕所东面距营房最近的一端约19米,距朱梅华寝室约86米。男厕所的入口面向连队,女厕所的入口朝着环境更加隐蔽的橡胶林和通往二团八营十三连的小路。除入口处外,厕所的四周长满了齐胸高的茅草,在女厕所入口处的深草丛中有一条不足半步宽的小道,顺小道沿厕所左侧下坡数米是通往二团八营十三连的泥路。厕所东北面20余米处是进入七营三连的另一条小路,向东约2公里,穿过曼凉散傣族村寨是大勐龙至景洪县城的公路,北上48公里可到县城景洪;788公里可抵省城昆明。三连向东距中缅边境的直线距离约16公里。
1974年4月2日,二十一岁的朱梅华同往常一样,下午收工洗完澡,吃完由同事帮她买的晚饭后穿着内衣睡裤就在寝室内休息。晚9:35左右她约同室的上海女知青刘桂花一起上厕所,刘说:”已经去过了”。于是朱梅华拿了火柴,在粉红色带小花点的确良衬衣上披了一件由紫红色劳动布翻做的无领无袋外套,下穿橡筋裤带的单薄花布睡裤,拖着一双黑色布鞋出门,走到隔壁寝室门口,喊上海女知青杨某一起去厕所,杨答:”已经去过”。朱梅华便一人前往。
那天夜晚,朱梅华上厕所时除连队二幢营房中间的篮球场兼晒场上,18岁的小李在学自行车外,厕所四周伸手不见五指,象一个无声无息的黑洞。十时许,漆黑的夜空飘起了小雨,小李停止了学车返回寝室。10:15左右雨下大了,同室的刘桂花见朱梅华还没回来,就在寝室门口喊道:”朱梅华……,”除了雨声,无人应答。刘以为朱梅华因为下雨可能在别人房间睡了,就关了门休息。4月3日早上,同寝室的知青见朱梅华没回房洗漱吃早饭,直到出工时仍不见她的人影,便报告了连队领导。于是全连停止了出工,在各寝室和驻地附近寻找。刘挂花在距厕所西南面约25米处通往八营十三连的泥路上发现了朱梅华昨晚独自上厕所时拖着的那双黑色布鞋。两鞋鞋面朝上,鞋头均朝着八营十三连方向,左鞋在前、右鞋在后,间隔距离90公分。刘桂花在返回连队途中遇到了上海知青唐本华,由唐本华保护现场,刘桂花回连报告。
除厕所边的那双黑色布鞋外,经清点朱梅华失踪时遗留在连队的物品有:毛料和的确良衣服11件、绒衣4件、高帮雨鞋一双、牛皮鞋一双、雨伞一把、旅行袋一只、钢笔一支、手电筒一只;现金40元和存在银行中未取的100元。除1973年朱梅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沪探亲时由父母为其购买的一只价值185元,秒针带红点的瑞士天克诺手表可能随手戴走外,其它物品没有缺少。
二、兵团组织了大规模搜寻
当时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二团正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革命路线。上海市派出的知青慰问团正在云南建设兵团慰问和了解知青下乡后的情况,因此朱梅华的失踪引起了从兵团到地方各级领导及有关方面的重视。
朱梅华失踪的第二天,即1974年4月3日中午,二团副政委李秀奇、副团长邹礼先、副参谋长李英顺和上海知青慰问团的负责同志赶到七营三连,并组织七营、八营的150余人四出寻找一天没有下落。当晚就将朱梅华失踪的消息电告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王一平、云南建设兵团范副司令员(现役军人)、云南省知青安置办公室卢洪,同时报告了云南建设兵团一师师部和兵团保卫处,景洪县及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4月3日我陪同兵团保卫处副处长洪流,教导队队长郭长河(现役军人),一师保卫科副科长杨国荣(现役军人)、蒋泽权、赶至二团七营。
4月13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局长王克忠率领州、县公安局与大勐龙派出所的地方干部来到二团。
5月6日云南省派出了由昆明军区军事法厅厅长赵培基(现役军人)、省公安厅徐洪仁、省高级法院严金明等组成的省委工作组,至此组成了由下至上,由兵团到地方各级领导、专职保卫工作人员和上海知青慰问团代表参加的联合专案组,对朱梅华失踪进行了历时五个月的集中调查工作。
为寻找失踪者或不幸遇难的尸体,兵团组织了历时三个月的大规模搜寻,出动人数累计2700余人次。从4月3日上午至4月7日,以七营三连为中心,在搜寻半径为7公里的范围内,二团组织了七营全营的14个连队和八营及营直机关共18个单位,出动924人次,进行了集中五天的突击搜山寻找。此后以七营为主体的搜寻工作延续了三个月,搜寻面积达一万多亩。期间4月19日七营教导员程载德带领营干部,组织大勐龙公社小街大队的社员10余人打捞了距七营三连北面1.5公里处的红堡水库。
联合专案组派出了以二团八营保卫干事杨兆升为组长的7人搜寻组,从4月15日至5月9日全力搜索了25天。期间搜寻组从距七营三连东面约2.5公里的曼咪寨附近,沿南阿河顺流而下,直至麻疯寨,沿河搜索约9公里。南阿河(俗称勐龙河)是大勐龙镇境内的主河道、河水湍急,由南向北流至麻疯寨附近折向东面,在中缅边境注入奔腾的澜沧江。
4月10日我受专案组的委托赶到景洪县城照相馆,连夜翻印了朱梅华的一寸照片百余张,分送车站、旅馆等有关部门请求协助查找。4月13日至15日整个西双版纳沉浸在七四年度的傣历泼水节期间,我与二团的保卫干部,手持朱梅华的像片,分头在大勐龙镇、曼飞龙、小街等节日集会点不断穿梭在欢乐的人群之中,逐一搜寻,但未发现朱梅华的身影。
5月19日,联合专案组从边防部队调来了军犬,让军犬闻了朱梅华的那双布鞋,想以军犬特殊的嗅觉来寻找线索。可惜事隔一月有余,且发案当天的4月2日晚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雨,嗅觉灵敏的军犬此时也失去了寻找线索的方向。
派往上海、江苏等地的外调组报告,走访了朱梅华的父母、亲戚和街坊邻里,没有她返回故里的消息。
云南省军区的侦察员提供的信息表明,朱梅华失踪期间,在大勐龙地区的中缅边境未发生非法越境事件。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派遣到勐宋、打洛、孟连、磨憨边境的眼线在搜寻后报告,没有发现形似朱梅华的女人。
除了搜山寻找、派人外调,为了获得与朱梅华失踪有关的线索,查清4月2日晚上和朱梅华失踪前后七营三连及周边地区人员的去向与活动情况,二团和联合专案组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据7月16日统计,专案工作人员对二团16个营的职工普遍定位三次,其中七营三连定位5次。对三连附近2公里范围内的曼凉散、曼景宰、红堡、曼养广、曼汤、曼张六个傣族村寨的成年男子500余人进行了定位调查。对3月25日至4月5日大勐龙境内的流动人员及二团外出人员作了调查定位。在七营三连周边地区的二营、三营、七营、八营、九营、十一营和附近的傣族村寨召开了数百次座谈、调查会。
然而历时五个月的全力搜寻和调查却未能找到朱梅华的踪影或不幸遇难的尸体,她象一缕青烟消失在西双版纳莽莽的热带雨林中,消失在中缅边境的红色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