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魏总的公开信】
尊敬的魏总:
你好,我是一名使用中移动近的十年的铁杆客户。然而,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对移动的服务产生了质疑。
本人自2011年4月开始使用中国移通信集团河南分公司郑州分公司涉事号码。2013年9月份,发现移动乱扣费,打电话投诉,告知请移动取消一切无用的自有增值业务。次月,经过移动网络投诉部李东洋、刘向东,返回话费7.2元。2014年2月下旬,再次发现所谓的自有增值业务并未取消,而是从2013年6月份扣费到至今,每月15日凌晨一点左右扣费5元。经查询得知,该业务是每月5元包200条动感短信,自开通至今从未使用过一条。
这里涉及到四个问题:1、该项业务是否经过本人授权?2、动感短信包却不包含短信,这是否涉嫌引人误解的宣传?3、在明确投诉要求取消后,仅返还当月扣费,却不取消,这是否明知故犯,欺诈消费者?4、开通至今未使用过一条,经营者是否有提醒告知义务?
与此同时,近日查询详单时发现,接听北京联通号码的电话,每分钟郑州移动要收取0.6元的“话音通信费”。仅2014年元旦至3月17日,由此扣下的话费达126.24元。这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了《电信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电信用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前,已拨打10086反映过三次以上,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但郑州移动公司态度比较强硬,反复表示就是申诉到工信部,最终也需要他们的认可才能解决。做为使用移动近十年的客户,气愤、失望同时寒心。
做为一名中国公民,个人认为“店大”并不能成为“欺客”的合法理由。因为无论该公司再财大气粗,终究是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终究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职能部门的监管。本案损失的钱并不多,但如果继续放任该公司如此肆意侵害用户权益,恐怕对我国电信市场的稳健发展不利,也不符合习总书记所倡导的社会公平正义,百姓安居乐业。今早,又爆出了中移动河北公司3名高管被查的消息,个人理解:“数据和SP业务”钱权交易是电信经营者“增值业务”侵权的根源。
至今,贵公司下属郑州分公司拒不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只是表示出于同情,表示可以申请退还30元(即6个月的动感短信包费用)。对于这种答复,我表示不能接受。而动感短信包和呼叫转移仍在扣费中。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都是真实的,且已调取了相关证据。在选择其他维权途径之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求助于您,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对此事予以关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