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大一中”构架建起来,以后再不断地完善
  丁礼庭
  最近由台湾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汇集台湾陆委会前主委陈明通、台湾“国安会”前秘书长苏起、台湾海基会前副董事长焦仁和、前“立委”洪奇昌等人,发起提出了“两岸建立‘大一中构架’”的建议:就是在以下五大原则之下先建立一个“大中华”国家构架:“应消除敌对,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订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馺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1】并强调“上述5项原则是‘套餐’、不容‘单点’,彼此互为整体,不能分割。”【2】
  我们先来分析这个两岸政策的提出者名单。应该是包含了台湾国民党和民进党的重要成员。作为民进党前主席的施明德虽然在民进党中的影响力已经逐步弱化,但洪奇昌是民进党新潮流系重要人物,曾任台湾地区立法委员、民进党中常委等;而苏起,则是国民党前中常委和前“国安会”秘书长;焦仁和则是辜振甫时期的海基会副董事长,不但是海基会元老,还是台湾两岸问题著名学者;陈明通则是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长,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前主任委员,当今台湾著名学者、两岸问题专家。从这份名单来看,这个政策建议应该不排除能够被台湾二大主要政党都接受的可能,也可以说是台湾民意在“两岸和平统一”问题上起来“倒逼”大陆的新生事物。
  再来分析这五大原则,可以有以下解读:一是,反对和放弃了台独理念,是两岸和平统一新的政策建议。这对民进党人来说,应该是一大进步。二是,五大原则中,前三项大陆方面应该没有什么异议,问题就是后两项,操作起来问题严重。如果两岸都参加联合国和都和各国建交的话,完全就是造成了事实上的“二国论”。
  我个人建议:大陆执政党如果“和平统一”的纲领性决策是真心实意的,那么就应该“有条件”接受这项建议,在把后两项略作调整后,先把“一个中国”的国家构架先建起来,然后再逐步地完善。
  所谓对后两项严重略作调整,就是1、在同一个驻联合国机构,和同一个各国大使馆中,两岸代表享有同等权力,即只能表达双方都同意的外交政策,只要有异议,就作弃权处理。2、暂时仍然“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但在条约中明确承诺和规定,一旦两岸和平统一基本实现,一个中国的国家模式基本建立,就更换双方一致同意的国家名称。3、所谓“一个中国的国家模式基本建立”,就是指——双方都承认的政府、议会和宪法,当然还应该包括统一的司法和军队,在全民普选和民主宪政的基础上基本建立。在条约中还应规定和平统一的“时间表”,既然“国家构架”已经建立,就不可能无限制地拖下去。
  在这个调整中,台湾方面必须明白,在和平统一尚未基本完成之前,就造成事实上的“二个中国”,这是大陆方面完全彻底底不可能同意的。但如果台湾代表在驻联合国机构和各国大使馆中,完全享有平等的决策权力和表达权力,台湾方面应该能够接受。至于国家名称问题,在条约中明确写明是“暂时沿用”应该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和平统一尚未完善地实现前,就更改国家名称,既过于草率,(如果和平统一的谈判不成功,总不能再改回来,这不可能。)大陆方面也不可能作如此大的让步和承担如此大的风险。
  对于大陆方面,我认为如果共产党的决策者对“和平统一”的目标是真诚的,那么就应该明白,两岸和平统一唯一地只能、也必须在民主宪政的制度模式下实现,所谓的一国两制,台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个“省份”的统一模式,无论是台湾的民众、还是政党,都“绝对”不可能同意的。只要和平统一是台湾民众和政党“自由、自觉、自愿”的选择,就唯一地只能、也必须在民主宪政制度中现实统一。不可能有第二种模式。如果大陆的执政党连这个基本的政治常识都没有,坚持搞什么“一国两制”,这就是在和平统一问题上“挂羊头、卖狗肉”,就是“真主意、假商量”,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要知道,就算是在民主宪政制度下统一,并不是把政权“禅让”给台湾政党,而仅仅是兑现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承诺,实现“还政与民”,让13亿人民来选择执政的政党。台湾总共也就2300万张选票,而中国共产党光党员就8000多万,只要中国共产党真能获得民意的支持,那么,在全民普选中就不至于会惧怕台湾政党的竞选。
  我记得习主席在去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见了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一行时,“习近平指出,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夯实共同政治基础,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着眼长远,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已经多次表示,愿意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对两岸关系中需要处理的事务,双方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可以见面交换意见。”【3】我个人人为,既然习主席已经作出“平等协商”的承诺,就不会是信口开河随口说说,应该明白“平等协商”的实质含义,应该不会把“一国两制”、台湾作为一个大陆中国人民共和国管辖下的一个“省”的统一模式理解为“平等”的本质含义吧。如果这也可以叫做“平等”,要么是大陆的执政党低估了世人对“平等”的理解能力,要么是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连“平等”的真正含义也理解不了。
  结论就是,如果习主席对萧万长先生承诺的“平等协商”是真心实意的,应该就“有可能”接受我上述在施明德等人提出的五项原则基础上作如此调整后,先把“大一中”的“一个中国”的“国家构架”建起来,然后再逐步地完善的政策建议。前提是同样必须先获得台湾各政党及政府的正式承认,才可能开始实质性谈判。
  2014年5月29日
  【1】、【2】:《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领军提出“大一中架构”》
  http://www.huaxia.com/jjtw/dnzq/2014/05/3905030.html
  【3】:《”习萧会”释放积极信息 当局领导人见面仍需努力》http://news.163.com/13/1007/01/9AI2Q1EU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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